非法勘察工程最高罚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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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7:34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林克勇)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已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该《草案》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须由依法取得资质的企业承担,建设单位依据未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的将被处于最高10万元的罚款。据悉,该《草案》在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建设单位不依据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或依据未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的;伪造、涂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并交付使用的,将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