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蛙贩遭罚 4公斤青蛙放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7:34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向聪 实习记者 黎媚)4月11日,重庆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园区分局监督管理处在渝北区鸳鸯镇白鹤园农贸市场内查处了一贩卖青蛙的经营户,对经营户余下的4公斤青蛙给予放生,并对经营户进行了相应处罚。

  据群众反映,该经营户长期在市场内贩卖青蛙。但经营户8日面对检查时,却称自己卖的青蛙是人工养殖蛙,进货地点是观音桥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处唐科长立即要求检查其上家
的养殖许可证,并把所有剩余青蛙过秤,嘱咐其暂时不准买卖。11日,经营户将其上家的养殖许可证拿到监督管理处,但该证却是美蛙养殖许可证,而非青蛙养殖许可证。监督管理处遂将青蛙放生并对该经营户进行了相应处罚。

  据监督管理处唐科长估计,该批青蛙可能来自南方热带地区。目前重庆本地的青蛙应还在洞中,尚无体型这样大的个体。(奖励报料人张先生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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