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完广告忘了介绍人 约定有效十万元该付 张铁林拖欠中介费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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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08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演员张铁林给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做广告,却迟迟不给中间人戴开明介绍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2日终审宣判,维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铁林向戴开明支付中介费10万元。
二中院审理法官说,上述事实,有张铁林承诺书、证人证言、协和医院声明以及双方当事人陈述在案证明。经询问,张铁林认为原审法院剥夺了其质证权、辩论权,戴开明在原审中提交的戴开明与张铁林、吴建新、谢丽荣通话录音等证据原审法院未组织质证。戴开明表示其在原审中已撤回上述证据。 审理法官认为,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戴开明在原审中提交的其与张铁林、吴建新、谢丽荣通话录音等证据,在原审中未经质证,不应予以采信。根据张铁林的承诺书、有关证人证言、协和医院声明以及双方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可以认定戴开明为张铁林提供了与协和医院订立合同的机会,并介绍了张铁林与协和医院会面,斡旋于双方之间的事实。 审理法官说,戴开明与张铁林已形成了居间法律关系。戴开明履行了居间义务,张铁林即应按照承诺向戴开明支付报酬。戴开明在原审中撤回了其所列举的戴开明与张铁林、吴建新、谢丽荣通话录音等证据,原审法院因此不再组织对上述证据质证,也并未剥夺张铁林的相关权利。综上所述,原审法院所做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