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工商部门重拳出击快速处理 3天查处9起房市违法案(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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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08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田玲翠通讯员周曙光报道 本报讯快速查处、快速结案、快速通报,在本市公布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16条意见后的3个工作日内,市工商局检查总队就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立案查处了9起房地产公司及中介机构违法经营案件,其中3起案件已经结案并作出处罚决定。 散布虚假购房信息 万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散布虚假购房信息,处罚款20万元。 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上海万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控制销售进度,要求下属“万邦都市花园”售楼处在网上订立虚假定金合同,散布虚假信息。现已查实,该公司散布了如下虚假信息:购房主体虚假,以并不存在的刘某和杨某的名义,分别在17套房屋中订立合同25次、在4套房屋中订立合同19次;购房人的信息虚假,购房人的住所是人们无法确认的“阿哥如果而后”、“的沙皇”、“阿斗发个”、“无可奈何花落去”等;购房人的身份证号码更为离奇,13位、11位、9位和5位的身份证都有;购房价格虚假,如一套价格为140万元左右的商品房,在定金合同中出现的价格最低为3.4万元,最高1212万元等不同的价格。万邦公司发布上述虚假商品价格和市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市工商局将依法对万邦公司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万元。 私制《房屋转让合同》 上海卓群房地产经纪公司私自制作《房屋转让合同》,处以罚款4万元。 2004年10月至11月,上海卓群房地产经纪公司通过让房产买卖双方客户签订由其私自制作的《房屋转让合同》,从事了“万邦都市花园”两套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依法禁止转让的预售商品住房(期房)买卖的经纪活动,并从中收取佣金15800元,违反了《上海市经纪人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工商局依法对卓群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5800元,并处以罚款4万元。 个人无照从事中介 个人无照经营,罚没款共13万元。 2004年8月至2005年1月,濮某在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与上海住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住商不动产加盟契约书,以住商不动产民生加盟店的名义对外从事了8套商品房的中介业务,收取中介佣金总额约12万多元人民币。濮某的上述行为构成《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条款,市工商局依法对濮某没收违法所得12.12万元;并处以罚款8730元。 6家涉嫌企业被立案 据悉,市工商局还对上海威逊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荣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新好世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红商事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世恒房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同策房产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涉嫌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将在结案后及时向媒体披露。 市工商部门近日开展专项整治,制止房地产交易中的违法行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郭一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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