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法院运毒案犯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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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26 每日新报 | ||||||||
张敬李合 新报讯【记者张敬通讯员李合】云南省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利用火车运输毒品海洛因近200克,日前被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 2004年 7月 4日11时,被告人胡云瑞携带毒品海洛因从重
28岁的云南省曲靖市无业人员胡云瑞, 1999年曾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刑1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胡仍不思悔改,为牟利又进行运输毒品犯罪。 2004年 8月 6日,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依法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云瑞利用旅客列车运输毒品,违反了国家毒品管制规定,已构成运输毒品罪。故而依照《刑法》有关条款,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