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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不能让司法救济成为高不可攀的“奢侈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5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视打官司为迫不得已而为之的解决纠纷办法,这中间固然有传统文化的影响,但更重要的原因恐怕还在于打官司难———因为,但凡打官司就可能意味着费时、费力、费钱,就意味着要找“关系”、求“人情”

  据4月11日“新华视点”报道,甘肃会宁县郭城镇一位名叫贾存强的普通农民,因代理当地农民打了20多起官司,成为小有名气的“农民律师”。官司打多了,贾存强对农民打官
司的难处深有体会,这位“农民律师”感叹:农民打官司是真难!

  在不少地方,打官司难一直是普通百姓的烦心事。每年的两会上,这一问题也一直为代表委员所关注。那么,普通百姓打官司为什么难?贾存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这样说:“农村司法服务人员奇缺。会宁这样一个接近60万人口的大县,只有1个律师事务所,而且在职律师就两人。”“乡一级司法所拿的是死工资,业务跟收入不挂钩,没有司法服务积极性。”“农民法律知识还十分欠缺,打官司摸不着门。请律师代理,经济又薄弱,很多人连诉讼费都交不起,更出不起代理费。”“其实我代人打官司是被‘逼’的。找我的农民大都特别可怜,有被丈夫打了20年,打得遍体是伤,却离不了婚的;有腿被撞残了十几年,却得不到赔偿的……你听了这些辛酸的事,你也没法拒绝。”

  我们认为,这位“农民律师”所讲述的情况和反映的问题是极具典型性的,它从一个侧面展示了当前一些农村地区司法服务严重缺失的现状。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视打官司为迫不得已而为之的解决纠纷办法,这中间固然有传统文化的影响,但更重要的原因恐怕还在于打官司难———因为,但凡打官司就可能意味着费时、费力、费钱,就意味着要找“关系”、求“人情”。尽管近年来随着公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各种诉讼案件特别是以“民告官”为特色的行政诉讼案件呈不断上升之势,但仍然有相当多的案件纠纷因为“官司难打”而未能进入司法救济渠道,这也是导致一些地方群众涉法上访事件多发频发的重要原因。

  本来,司法是确保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最有效、最便捷手段。在司法正义面前,所有的人都应该是平等的权利主体,没有任何的高低贵贱贫富强弱之分。然而,由于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对于不少的普通群众而言,司法救济似乎仍然是高不可攀的“奢侈品”。在上述报道中,甘肃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说:在甘肃86个县区中,目前还有12个县没有一个律师事务所,有6个县没有一名律师。法律援助方面,本应是由政府“埋单”,由律师为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然而,我国法律援助机制建立时间不长,经费短缺,援助对象十分有限。甘肃省法律援助中心从1999年成立至去年8月份,从政府方面所获得的经费仅50万元。

  正是由于一些地方法律服务缺失,由于无力提供足够的法律援助,类似贾存强这样的“农民律师”便应运而生了。据悉,贾存强本人恰恰是因为被告而“赶鸭子上架”、边打官司、边学习法律知识、“久病成医”的。显然,要解决普通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政府部门的责任是不容推卸的———应着力于法律援助机制的完善,以进一步降低救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

  我们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当前,人民法庭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着重解决好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种种迹象都表明,打官司难这一普通百姓的烦心事已经引起了包括审判机关在内的普遍关注,但愿,司法救济几成“奢侈品”的问题能够尽快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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