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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厂家被并购三包服务谁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5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售后服务和质量问题是“谁经销,谁负责”,但目前很难落实

  随着一些家电品牌退出市场,许多消费者突然发现自家的产品坏了找不到厂家、特约维修店也不搭理他们了。

  据《羊城晚报》报道,顺德一位读者钟先生向记者反映,他4年前买的威力洗衣机最近出了问题,由于保修期5年还没到,于是他联系到保修卡上指定的特约维修店,但他被告知中山威力公司已经不复存在,威力与维修店的签约也已终止,他们不再提供该产品的免费维修服务。

  钟先生这种遭遇并不鲜见,随着家电产业的洗牌,包括一些大品牌也在消失,有些维修网点跟着撤销,尚在的维修点也“不认账”。然而,消费者手里拿着的是还未过期的保修卡,他们自然不愿付冤枉钱。那么此类责任该由谁负呢?厂家关停并转“包修”不保

  羊城晚报还报道说,早在去年10月28日,科龙成功并购中山威力,成立了新的科龙威力电器有限公司。按道理,新公司应该承担威力之前所承诺的“三包”服务,但记者致电科龙电器有限公司时,却被告知中山威力与科龙威力是两个不相干的厂家,当然没有“包修”他人产品的义务。科龙电器维修店的工作人员承认科龙收购威力的事实,但收购时双方已签订协议,约定科龙对中山威力的产品不具有免费维修的责任。维修店可以协助顾客维修产品,但必须收费。

  随后,记者通过114查询,仍然能找到中山威力洗衣机特约维修店的电话。工作人员的说法与科龙一致,中山威力与其签约至2003年,况且厂家早已不存在,合同自动终止,威力洗衣机已不能“三包”。“谁经销谁负责”难落实

  钟先生在维修店“碰壁”后,找回当时卖威力洗衣机的经销商,还是遭到拒绝。经销商说,他们只承担很少部分的维修指导服务,维修的主要责任应该落在生产厂家身上。

  中国家电维修协会一位负责人指出,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售后服务和质量问题是“谁经销,谁负责”,但目前很难落实。很多企业常与地方电器维修商签约,但这些维修商提供的服务往往不能满足需求,一旦生产企业破产,其与维修商的合同就可能自动终止,维修商也拒绝再提供任何服务。

  广州市消委会宣传指导部有关负责人认为,产品“三包”是企业的义务,科龙作为威力的“新东家”,有义务还清威力的“债权债务”。广东人民时代律师事务所何国瑜律师也指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厂家合并,在清理债权债务时,应解决好合同的承接问题,做好售后决策按照合并约定办事,但不能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否则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提出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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