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型成了笑柄要告理发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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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59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家住鼓楼区的梁青最近很烦恼,本想理发使自己旧貌换新颜,孰料经过理发店一番“修理之后”,头发竟变得奇形怪状。因此在单位里,小梁的发型一度成为同事们的笑柄。小梁打算起诉理发店,可又担心头发变长。 小梁介绍说,4月6日,在大方巷一家理发店,他的头发被理成了“歪瓜裂枣”,甚是不雅。他描述说,当天理发师将他的头发修来修去,后来短得实在无法动剪才作罢,结果就
然而,如今小梁又遇到了难题:从法院接到起诉书到立案开庭中间要隔一段时间,到时头发已经变长了。如果到照相馆拍一下发型照片,不知照片能否作为证据。 南京中祥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认为,小梁与理发店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理发店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的发型理发。如果发现不符,理发店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以通过公证处或者自行照相或摄像做证据保全,将现状确定下来。 作者:姚君祥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