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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部委“抢话”看淮河治理之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9:23 生活报

  淮河是中国境内第三大河流,十年间,国家投入近600个亿治理淮河的污染问题,但是收效甚微。去年,新华社记者对淮河流域水污染及防治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淮河污染严重反弹,主要水质污染指标已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

  争论还在继续,污染也还在继续,淮河流域近1.3亿的居民仍然在喝着五类污染的河水。10日,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刘鸿志就淮河水利委员会发布所谓“第一个流域限
制排污总量意见”一事表态,认为淮河水利委员会违背国务院确定的“十五”淮河流域限制排污总量,擅自发布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干扰了国家排污总量控制工作的正常进行。当天晚间,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程晓冰又站出来表示,1998年国务院“三定”和2002年颁布的《新水法》,都赋予了水利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定排污总量的意见”的职责。

  一条大河波浪宽,究竟谁有发言权?污染十年,治理十年,淮河的污染却依然如故。淮河的治理,基本上是依靠流域内的各级政府部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谁污染谁治理往往变成了互相推诿、拖延扯皮。污水一来,下游说是上游排的,上游说不是自己这一段。来人检查,就搞一场“治理运动”,甚至用自来水清洗河道。检查一结束,沿岸大大小小的工厂照常排污。

  所谓“淮河水利委员会的限定排污总量的数字明显违背‘十五’限制排污总量要求”,只不过是一个“说法”之争,实际的污染状况有过之而无不及。对此,无论水利部还是国家环保总局,心里都一清二楚。既然如此,与其争论谁更有权发布关于淮河的数字,还不如切实联手合作,对淮河的治理彻底进行。所谓执政能力,当然包括有效的行政。假如在话语权的问题上再辩个十年,那淮河污染想治恐怕也来不及了。(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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