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法析理注重调解 十年纠纷当庭化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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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9:30 新华网 | ||||||||
新华网昆明4月13日电(茶莹、屈明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购买预售商品房引发的合同纠纷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为一套商业铺面房纠葛了10年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双方领取调解书时当场以现金支票履行了给付义务。 1994年,董跃龙夫妇因购买商场铺面房与明昌屋业公司签订了买卖协议,后因双方发生纠纷诉到法院。官司打到二审时,董氏夫妇与明昌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第三人嘉诚房产
面对这个案件,法官们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多次耐心地分别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在了解当事人的心理后,首先从法理上分别指出了双方在履行协议中自身行为所存在的瑕疵,让双方都进行换位思考。取得共识后,法官们又入情入理地对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在法官们的悉心说服下,当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了协议:解除购房合同,由嘉诚公司返还董氏夫妇购房定金10万元,并支付其购房损失19万元。在双方到法院领取调解书时,嘉诚公司以现金支票的方式将29万元一并支付。至此,这场持续了10年之久的房产纠纷最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得以彻底化解。(完)(责任编辑:康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