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因素“纵容”两抢频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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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9:4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钟丹丹 通讯员榕警 本报讯昨日,就上段时间飞车“两抢”案件多发的情况,福州市公安新闻发言人称,飞车“两抢”仅定性为抢夺犯罪,而抢夺犯罪起刑点为2000元;2000元以下的一般只作治安
昨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明分析了飞车“两抢”频发原因,主要是: 一是立法不完善。因为根据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飞车“两抢”犯罪仅定性为抢夺犯罪,而抢夺犯罪起刑点为2000元;而对于案值2000元以下的抢夺案件一般只作治安处罚,实行劳动教养缺乏法律依据。同时,由于飞车“两抢”案件作案时间短、容易人赃分离、受害者不易辨认,使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常遇到获取线索难、取证难、追赃难,造成打击处理乏力。 二是假牌、套牌摩托车多。飞车“两抢”犯罪嫌疑人利用假牌、套牌摩托车作案,客观上造成公安查证难。 三是销赃易、利润高。手机、金器等交易黑市场所依然存在,给飞车“两抢”犯罪嫌疑人带来销赃便利。 此外,群众防范意识薄弱。一些群众对随身携带的手机、提包等财物缺乏应有的警惕性,大多挂在衣物外的腰间,直接暴露在犯罪分子视线中,给犯罪分子抢夺作案提供了便利。 哪里命案屡发治安差追究公安“一把手”责任 此外,今后凡是哪个地方命案屡发,而又长期不能侦破,治安差,将追究当地公安机关“一把手”的责任。 关于“一把手”的责任,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公安局在侦破命案方面要求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县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本地实现“两降一升”的目标责任人(“两降”即到2007年底,命案发案数和命案逃犯数要比2004年下降;“一升”即2005年至2007年,每年八类命案现案破案率高于2004年水平,达到85%以上)。 3月警情通报 两抢案件略有下降 昨日,福州市公安局通报了3月份全市治安形势,全市共发生“两抢”案件703起,比降6.9%,其中飞车“两抢”案件234起,比降35.3%。 提醒:主要集中在鼓楼的华林路、五四路、东大路、六一路构成的方形地区;工业路、杨桥路、西二环路构成的梯形地区;鼓楼与晋安交界的福飞路、体育中心、北二环路地区,晋安的连江中路、连江北路、长乐路、塔头路、福新路构成的两横两纵地区;仓山的连江南路、六一南路、上三路、三高路构成的两纵一横地区。 银行、超市门前丢车多 盗窃机动车案件:全市共立盗窃机动车案件627起,比降8.1%。 提醒: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区域由居民住宅区转为大银行、超市门口和无人看车的体育馆附近,以及城乡接合部的村庄内,尤其是无人看管的超市停车场。高档小车被盗主要集中在鼓楼鼓东、温泉地区公共消费场所附近。 撬盗车牌时有发生 撬盗车牌案件:全市共发生撬盗车牌案件139起。 提醒:主要集中在晋安福新东路、国货东路、福马路、王庄街、长乐路、琯尾街;鼓楼古田路、六一环岛;台江交通路、工业路、洋头口;晋安、鼓楼交界的站前、东浦路、福飞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