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管局严查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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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9:42 首都之窗 | ||||||||
近日,市交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对故意遮挡、污损及不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顿。3月31日,崇文交通支队在崇文门路口一个多小时就查获5辆存在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的车辆。 当日上午9时整,交警在崇文门路口对一辆金杯面包车的司机进行处罚,该车的前牌照保留着,而后车牌被司机卸了下来。交警在对司机进行处罚后,又监督着司机把后车牌重新
随着整顿行动的继续,一辆车号为京FK1128的白色捷达车的后车牌的尾数“8”被一张白纸片挡得严严实实;一辆牌照为京G14526大成远航机械设备公司的水泥搅拌车被交警拦下,该车后车牌丢失,而且没有补办手续;一辆牌照为京BA7284的北汽九龙股份公司的夏利出租车刚停在路边就被查获,原来,此车后车牌的尾数“4”被车漆喷涂得辨认不清。 随着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目前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甚至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也日趋严重。个别司机私自遮挡、污损甚至摘下号牌,任意并线、加塞,逃避电子眼的监视,使执法增大了难度,存在号牌违法行为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给事故的调查和侦破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我局交管局将长期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不定期地开展集中整顿活动。 : 据了解,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5类: 已登记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罚款200元,扣3分; 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的,罚款200元,扣3分; 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罚款200元,扣3分; 机动车号牌不清晰或不完整的,罚款200元; 伪造、变造号牌的,处罚1800元。(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