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怒告美容院索赔近5万,美容院认为证据不足拒绝赔偿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为了容颜不老,30岁的郑女士在美容中心接受了“童颜祛皱,金丝植入手术”,将11根金属丝植入了眼睑周围,可换来的,却是眼睛周围凹凸不平的疙瘩和眼累、眼干涩、红肿、头晕等症状。爱美不成反遭毁容,郑女士一怒之下将美容中心告上法庭,索赔近5万元。昨天下午,白云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原告郑女士诉称,她从2
000年开始就在白云区新市某美容中心做美容。2003年7月初,该中心老板江某多次游说郑女士做“童颜去皱、金丝植入手术”。江某大夸该项目如何先进,并称通过将金丝植入眼部,可保证十多年后仍年轻。郑女士担心植入金丝会影响眼部皮肤,但江某信誓旦旦地保证:“决不会有任何副作用和后遗症,不会留下任何皱纹和伤痕。现在国内外很多电影明星都做了,我自己也做了。”经不住江某的极力鼓吹,郑女士于2003年7月11日在该中心做了手术,手术花费13800元。术后二十多天,郑女士开始出现眼累、眼干涩、红肿、头晕等症状,而且眼睑下面还出现了凹凸不平的疙瘩。经过三次修补手术也不见好。最后,郑女士只好到大医院治疗。医院方面表示,郑女士下眼睑部留有的11条金丝如果要全部取出,将不能保证恢复术前原貌,术后还可能出现很多线条状的凹陷疤痕。结果出来后,郑女士陷入了痛苦的深渊。事后,郑女士多次到美容中心索赔,但江某却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万般无奈之下,郑女士将美容中心告上法庭,索赔双倍手术费27600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后期治疗费12000元等共49600元。郑女士的代理律师提出,该美容中心在未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擅自为消费者做医疗美容,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而该美容中心的代理律师则辩称,当时为郑女士做美容手术的并非美容院里的普通员工,而是从白云区惠城门诊部请来的医生,因此不能说美容院没有资格做这个医疗美容手术。美容院还认为目前并没有证据明确表明郑女士受到了实际的损害和损失,因此拒绝赔偿。专家意见
金丝植入术安全性未获论证金丝植入祛皱手术号称“十年”容颜不变,让许多爱美的女士趋之若鹜,它的安全性到底如何呢?据珠江医院整形美容中心的柳大烈教授介绍,金丝植入手术在亚洲的几个国家如韩国、日本都有施行。但其安全性、可靠性和效果都没有得到科学的论证。出现术后凹凸不平的情况很可能是因为手术时埋金丝过浅,或者是金丝的纯度不够。广州的大医院做此类手术的并不多。(侯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