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刑事证据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于5月1日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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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0:0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询问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时,应使用录音、录像固定取证全过程。”记者昨天获悉,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刑事证据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将于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有明确的无罪或罪轻线索但起诉、侦查机关无法调查核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