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包裹三个月未到包裹丢失邮局要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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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0:23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 昨日福州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三个月前他把一台MP3播放器寄到长沙维修,但是,对方一直未收到邮件。 张先生称,去年12月27日,他的MP3坏了,于是他到位于福建师范大学校内的邮局分理
直到今年3月12日,张先生找到该分理处,工作人员表示,20天后会给其答复,但是,20天后对方称还要再等9天,“一个邮包寄了3个多月,对方还未收到,现在还要等9天?”无奈张先生只好向本报反映。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了福州市邮政局市场部的林主任,林主任表示,这件事他还没听说,按照正常情况邮寄到长沙三天时间就会到,如果张先生反映属实,他们将积极处理。 昨日下午三点,林主任给记者来电表示,经过调查,该快递包裹在传递过程中已经丢失,责任在长沙邮局,根据有关责任规定,长沙市邮局将予以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