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艾滋病防治方案 免费检测不登记实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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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0:41 南方都市报 | ||||||||
南方都市报讯 广州近日出台多项艾滋病预防治疗方案,对因艾滋病引起其他感染病住院的,最高一年可减免7000元治疗费用,免费自愿咨询检测艾滋病也不用登记实名。 减免费用政策仅限本地户籍 《广州市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减免费药物治疗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治疗
《治疗方案》规定,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及城镇居民中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及必要的相关检测;对常见机会性感染(艾滋病引起其他感染病)住院治疗每人每年在7000元以内、门诊治疗每人每天在20元以内的费用额度实行减免。超过额度的治疗费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或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方案还规定,对在广州本市发现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不论户籍居民或外地人口)提供免费的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随访监测诊断检测试剂。对本市因公感染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提供全额免费的艾滋病相关检测和治疗。减、免费治疗必须持本人法定身份证明及民政部门核定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且由定点医院收治。 根据方案,广州市传染病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为广州市目前首家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减、免费药物治疗定点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为广州市首家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提供免费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随访监测诊断的定点收治医院。 不登记真名是为鼓励检测者 《咨询方案》规定,原则上指定广州市疾控中心及各区(县级市)疾控机构为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点。在指定的14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求询的所有人员,相关咨询和初筛试验均可免费,本市户籍居民凭法定身份证明可获得免费的确认实验。已取得艾滋病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资格但未被指定开展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工作的医疗机构,可在告知就诊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信息的前提下,继续实行收费咨询检测。(记者 严慧芳 郑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