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面馆大火烧死两员工房东黄某判赔6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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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5:05 深圳晚报 | ||||||||
2004年5月17日凌晨5时许,上梅林新村一拉面馆的厨师马忠辉加热油锅制作辣椒油,中途他到面馆门口收拾卫生,就在他离开期间,由于油温过高溅出油滴引燃了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睡在面馆阁楼上的另两名员工小万、阿宗被烧死,另一名员工被烧成66%重伤。同年11月3日,福田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判决马忠辉有期徒刑两年,马哈三有期徒刑1年。 后来,在此事故中丧生的员工小万的父母把厨师、面馆老板、房东黄某等一并告上法
昨天,福田法院一审判决:马哈三、马忠辉赔偿小万父母19.7万余元;业主黄某对上述费用的30%即61169.58元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