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以受贿罪被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安惠君本月底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6:5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深圳商报》报道: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原深圳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安惠君,1995年9月至2003年6月期间利用其担任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副局长、政委、局长的职务之便,涉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3.8万元、港币53万元、美金1000元、电视机两台,已被深圳市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本月底开庭审理此案。

  任分局政委第一个月开始受贿

  记者从起诉书中注意到,在安惠君涉及的17起受贿案中,第一次受贿始于她出任罗湖公安分局政委的第一个月。为了获得安惠君工作上的照顾及职务升迁,历任罗湖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和某派出所所长的宋某,以节假日探望的名义及利用安惠君到北京、广州职位培训以及出差香港的机会,于1995年9月至2002年春节期间,前往安的办公室或住处,17次共送给安人民币19万元、港币1万元。

  在安惠君正式出任罗湖公安分局局长之前,她还接受过5名派出所所长或分局科长的贿赂。

  一个工程项目受贿20万

  在安惠君涉及的17起受贿案中,有15起受贿案中的行贿人是她的下属。安惠君涉及的另两起受贿案均为商人。

  2002年下半年,罗湖公安分局准备在罗湖区莲塘兴建分局指挥中心大楼,深圳市山泽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曾宪祺为承揽该建筑工程,到安惠君的办公室,送给安港币20万元。在安的关照下,曾宪祺挂靠的6家工程公司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并最终由曾宪祺挂靠的深圳市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取得该工程的承建权。

  2000年五六月份,罗湖公安分局向香港商人刘浩强经营的番禺某汽车贸易公司购进一批车辆。同年9月,刘浩强为感谢安惠君促成该笔生意,让其弟弟将装有10万元港币的信封转交给安惠君。

  安惠君,女,1955年3月11日生,50岁,汉族,籍贯河北省定县,大专文化,中共党员,住深圳市罗湖区。在深圳市检察院介入侦查前,安惠君任深圳市口岸办副主任(副局级);安惠君涉嫌受贿一案系深圳市纪委于2004年10月28日移交市检察院查处。深圳市检察院于2004年11月29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安惠君案侦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