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番禺塌墙事件:拘留四名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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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8: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死者获赔六万九另加“供养亲属抚恤金” 本报讯“4·9”番禺区灵山镇东邦怡丰发泡胶有限公司在建厂房坍塌事故的四名直接责任人,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5名死者的赔偿金额尚未最后计算。这是番禺区政府区长骆蔚峰在昨天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透露的。
番禺区建设局局长李达培在招待会上说,“4·9”事故的原因现正由广州市组织的调查组进行调查,未有最后结论。但据调查组专家现场初步分析,原因一是施工单位违反正常的施工顺序,在没有装承载钢化柱的情况下先行筑建墙体;原因二是有关监理部门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和及时制止、上报情况。番禺区政府区长骆蔚峰表示,目前,“4·9”事故的四名直接责任人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另外,估计调查组近日将得出事故的调查结论,届时将根据结论对有关部门及有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罚。 关于记者提出的“4·9”事故中的5名死者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的问题,番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袁妹仔回答,事故中的死亡人员将得到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怃恤金。每人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合共为69768元。供养亲属怃恤金则由于各人供养对象不同,待查实供养人员后才能计算出金额。 据了解,“4·9”事故发生后,番禺区已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以“查隐患、定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杨媛 庞文玉 周文娜)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