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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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1:50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大连市政府清产核资工作会议上获悉,市政府将从2005年4月起至2005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据了解,这次全市清产核资工作,是继1995年全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1997年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2000年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以来,我市组织开展的又一次大规模、大范围的清产核资工作。本次清产核资范围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单
大连市副市长王承敏在会上说,对在清产核资中出现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出现其他重大违纪问题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预算单位在清产核资中“走过场”和存在较大问题的,将暂缓下一年度有关预算审核;对少报、瞒报收入和虚报支出项目及金额的预算单位,一经核实,要按照少报或瞒报数额抵减财政拨款。 作者:本报记者 马嫱 实习生 卢秀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