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冤案”终昭雪 佘祥林昨日重获自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2:31 燕赵都市报 | ||||||||
新闻提示 4月13日,佘祥林杀妻冤案并没有因为张成茂律师提出的延期重审申请产生变化。 上午9时,“佘祥林杀妻案”按原计划准时开庭,经过1小时40多分钟的审理,佘祥林于上午10时50分被判无罪,当庭释放。
京山群众关注佘祥林案 13日一大早,京山街头老百姓谈论的全是关于佘祥林杀妻冤案重审的话题。 上午8时许,记者提前一个小时来到京山县法院的时候,大门口已经聚集了百余家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记者和上千名关注此案的老百姓。且随着开庭时间的临近,京山县人民法院门口聚集的群众越来越多。 佘祥林当庭被判无罪 9时整,在庄严的国徽下,“佘祥林杀妻案”正式开庭重审。审判长由京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胡多盛担任。 佘祥林精神抖擞地走向被告席。在法庭上,佘祥林始终很平静。 庭审开始后,法官首先宣读了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和再审决定书,接着就本案的焦点问题,即原审案的被害人、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是否被杀害进行了举证和质证。由于张在玉在离家出走11年后又回到了家中,经公安机关对其进行DNA鉴定,证实其为原审判决认定的被害人张在玉本人,故原审中检察机关指控佘祥林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能成立。 佘祥林在最后陈述时说道;“一,我没有犯罪,我从来没有杀人。二,感谢各界对我的关心,对我家人的帮助,同时,我希望,因本案带来巨大伤害的家人和其他人员都能得到国家赔偿。” 经过法庭短暂休庭后,审判长当庭宣判:原审被告人佘祥林无罪。同时,还告知佘祥林,根据《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在本判决生效后,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上午10时40分,佘祥林在其亲属的陪同下走出法院大门,他激动地向站在法院外围观的群众袒露心声:“这一天我等了11年,今天终于昭雪,这说明,人间自有公理在。” 第一件事是给母亲上坟 重新获得自由的佘祥林,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急着给母亲上坟。穿过一片绿油油的小麦地,来到母亲坟头,佘祥林“扑通”一声跪下,一边用手抚弄坟边的土,一边点香烧纸,亲人们事先准备的鞭炮也随之响起。 听到劈劈啪啪的鞭炮声,佘祥林眼眶很快湿润了。离开母亲的坟时,佘祥林突然停住脚步,回过头,对着坟头说:“母亲……我已讨回清白,您在九泉之下安息吧!” 2时40分,佘祥林来到家门口,看见站在门口的父亲———64岁的佘树声老人,他猛地跑上去,一把抱住父亲,父子俩眼睛湿润起来。 佘祥林低声对父亲说:“爸爸,我现在很累了,想回医院休息,等身体好些了,再回来看您!” 24日递交国家赔偿申请 庭审结束后,佘祥林申请国家赔偿事宜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此,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北京天溢律师事务所的张成茂律师说,在4月24日,也就是佘祥林宣判无罪生效日,将向有关部门递交国家赔偿的申请。 他说,佘祥林一案牵涉到的是一个系列赔偿问题,这其中包括,佘祥林的母亲被关押9个多月,出来后不久便死了;佘祥林大哥被关押41天;数位村民因作“良心证明”也被抓,有的竟长达3个多月等等。 因牵涉方面比较复杂,张律师说:“具体的赔偿数额现在还未确定,至少总计提出1000万赔偿。” 张成茂说,在法院,至今无法调阅一审判决死刑时的案卷材料,特别是对佘祥林母亲的赔偿问题,现在人已经去世,很多证据无从获取。 “良心证明”证人吐真情 昨日早上在法院大门口,两位朴实的老农引起记者的注意,一打听,他们竟是当年为佘祥林作“良心证明”的倪乐平和倪新海。 1994年10月,两人因向警方提供曾在村口见过流浪至此的张在玉的“良心证明”,而被警方认为是“做伪证”,倪乐平的老伴和倪新海还因此分别入狱3个月和20多天。 在当时“良心证明”出现后,警方多次要求两人更改原先说法,承认证明是假的,但倪乐平一直坚持自己曾见过张在玉。 倪新海承认,在被警方羁押20多天后,被迫改口承认自己所作“良心证明”是假的,“我当年是一个叛徒。” 本报记者与佘祥林面对面 本报记者在法院宣判佘祥林无罪后的第一时间内,于中午12时15分,在京山县雁门口镇政府办公室采访了佘祥林,以下是与他的对话。 记:你现在的心情怎么样? 佘:心情蛮复杂,说不清楚,总之是悲喜交加。 记:你对今后有何打算? 佘:目前还谈不上什么打算,最近的打算是申请国家赔偿。我和女儿现在是无家可归,待得到国家赔偿后,再考虑将来的事。 记:你怎么申请国家赔偿呢? 佘:这个我不太懂,具体由(我的)律师办理。 记:今天是你宣判无罪的第一天,怎么样庆贺呢? 佘:(笑)(雁门口镇)镇政府现正要招待我的家人吃一顿团圆饭,我很感动。 本报特派记者:赵永兵 湖北京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