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以上餐饮单位须配营养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2:34 新闻晨报 | ||||||||
我国首部《营养条例》完成初稿5月份交卫生部和有关部委讨论 记者朱国荣 晨报讯1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其菜肴不再是由厨师直接配制,而是在营养师的指导下,共同完成食谱的搭配、调理、调整等工序,以保证用膳者的合理营养搭配。记者昨
记者得知,在《营养条例》中,分为临床营养、老年营养、公共营养、妇幼营养四大块。据上海市营养学会副秘书长孙建琴教授介绍,该条例明确规定,1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必须配备营养师,厨师在营养师的指导下,共同完成对食谱的搭配、调理、调整等工序。3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必须配备营养管理师。 据悉,《营养条例》在实施中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一部完整的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