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费收得蹊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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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3:07 山西新闻网 | ||||||||
热线记者刘霞报道: 4月13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读者告诉记者,他是太原市亲凤苑小区的商户,去年3月就已经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可是到了11月,太原市三营盘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又来收了1000元钱,也没有说明收的是什么钱,只是承诺钱要退还给他们的,也没有开发票。可是5个月过去了,不仅钱没有退,反而又下了通知,每月要他们交60元的工商管理费。
上午10时,记者来到了太原市三营盘工商所,吕所长承认,他们的确在2004年11月向亲凤苑小区的商户收了1000元钱,“收这1000元钱是因为当时这里有近一半的商户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这1000元钱是对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商户的罚款。办理了执照的商户,1000元钱就当作他们交的工商管理费,如果扣除了工商管理费仍然有余额的,余额是一定要退还给他们的。当时没开发票也正是因为部分钱要退还,所以不能开正式的发票,只是给个别商户开了个财物清单。” 吕所长告诉记者,2005年的工商管理费标准正在与亲凤苑小区工作人员协商当中,一旦确定后,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商户在扣除了该交的工商管理费后的余额会尽快退还给商户的。(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