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示收费:学生可拒绝交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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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3:16 东南早报 | ||||||||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农村小学初中不能招借读生 早报讯(记者陈丽萍)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泉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已出台,严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这就是说,农村的小学、初中
据介绍,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免收借读费的办法,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手续;开学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指定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的学校或片区,任何学校都不得再人为设定其他附加条件。 各类学校要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设置统一的公示牌,规范公示内容和公示办法,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今年,凡涉及学生的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都必须向社会公示,没有公示的收费,学生可以拒绝交纳。 今年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和收费,特别是择校生招生收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除省教育厅统一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外,禁止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向学校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和在教材征订过程中向学生搭售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