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事厅授予6所高校任职资格评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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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3:17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康云)根据我省高等学校实际情况,昨日,省人事厅决定授予我省6所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相应学科教授、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权,这6所高校分别是: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华侨大学。 福州大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材料化学、环境化学、化学工程、工业催化、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根据规定,各有关高等学校评审对象的资格经教育厅初审提出意见、省人事厅预审确定后,提交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由各高校报省人事厅确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