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贪安惠君将受审起诉书未提及性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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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3:24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深圳电(记者李南玲)深圳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安惠君,利用其担任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副局长、政委、局长的职务之便,涉嫌收受他人贿赂,日前已被深圳市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本月底开庭审理此案。 记者注意到,关于社会上传说的安惠君“个人生活糜烂,甚至接受男警员的性贿赂”一事,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并未提及。在去年年底深圳市的人大会议上,深圳市检察院反
关于贿赂罪,我国《刑法》仅规定了受贿、行贿、介绍贿赂等三种形式,且将贿赂的内容限定为财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