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夺命若超限 辖区交警将受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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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3:4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 晨报讯出了交通事故时,与辖区交警有没有直接关系呢?昨日,合肥市交警支队给出了肯定答案,他们当日与合肥市各辖区交警大队签订了责任状。 责任状中明确规定,若在2005年中辖区内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责任目标的,扣除所在交警大队上缴的万元保证金;同时视情况调整领导班子的岗位;而完成指定目标的,领导班子也会获得相应奖励。合肥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举降低交通事故中死亡总人数。 据了解,一季度合肥市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数达110多人。2005年,合肥市政府确定了合肥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20人以内。昨日下午,合肥市各交警大队大队长、教导员们都将万元现金带到了现场。 (许广宁 季东平/文 马启兵/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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