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女助人奸女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3: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日前,砀山法院对一起强奸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其中两名无知少女因帮助强奸,构成强奸罪的共犯,受到法律的惩罚。 2004年2月10日晚,夏某(另案处理)和被告人戚某在砀城一网吧碰见被告人孙某(女,1987年4月出生)、王某(女,1989年5月出生)。夏某威胁两女孩给他找个女孩玩玩。王某、孙某决定找砀城一所中学的吴某。随后,几人一同乘车来到该中学,将吴某骗上车,车
砀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戚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作案时不满18周岁。被告人孙某、王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共犯。但两被告人作为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发生的,且作案时分别不满18周岁和16周岁。法院遂作出如下判决:判处被告人戚某有期徒刑8年,孙某有期徒刑8个月,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 (张玉景 肖献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