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山城遍贴启事寻女友(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3:50 重庆晨报 | ||||||||||
拿着照片逢人便问 31岁的李铁是河北灵寿县人,在石家庄帮人开大货车。一年多前,他认识了同县老乡元元。李铁说,元元今年20岁,是石家庄一加油站员工,半年前他对元元说出了“我爱你”,元元也表示“我喜欢你”。就这样,他们成了恋人。 但元元家人仅因为他俩相差11岁,就拒绝接受李铁。今年3月16日,他最后一次见到元元,此后她便离家出走。李铁从其朋友处得知,元元被家人送到了重庆一亲戚家。 李铁追到重庆。7天来,他只做了两件事:他把与女孩的合影印在“寻找女友”的启事上,贴遍山城的各个角落;或是拿着元元的照片,在街头打听。 靠一双脚,李铁从沙坪坝走到解放碑、杨家坪、土湾……“我一天只睡5个多小时,吃一顿饭,脚都走肿了。但却杳无心爱人儿的踪迹。”他说,要继续找下去。 张贴照片涉嫌侵权 把女孩的姓名、家庭地址、双方的照片及一个男人对她的想念,全都印在了“寻找女友”的启事上,再贴上街让市民都看到。这是否侵犯了女友的权利?就此,记者昨天采访了重庆荣东律师事务所魏红兵律师。 魏律师认为,这涉嫌侵犯其女友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未经对方同意而公开照片,这损害了女孩肖像权。此外,四处公开自己与女孩的恋爱关系,可能造成别人对她的误解,损伤她的名誉,这就涉及侵犯女孩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此外,如此张贴启事也有制造牛皮癣之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