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3日开始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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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3:54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4月13日讯(记者王冠兴)今日,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局获悉,今年环保专项资金开始。此次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是:重点城市、区域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海河、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以及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环保产业、清洁生产、资源能源综合利用以及沿线监测等项目。 在所支持范围当中,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焦化行业实施清理整顿的决定》,
据省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属于新(改、扩)建项目应配套建设的治理设施即“三同时”项目、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项目单位未能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的,不得申报。(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