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主实习 要向学校交钱 信阳师院经济管理学院此规定引起学生不满,省教育厅称此为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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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4:1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信阳讯信阳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100多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在进行毕业实习时,其中部分学生提出自主挑选实习单位。对此,经济管理学院要求这些学生每月交100元的“管理费”。院长说,对于自主实习的学生,学院要派人去实习地点检查、指导,差旅费等支出应由他们承担。对此,一些学生表示不解。 “掏300元钱,就可以买3个月的自由,也算划算吧!”昨天,该校经济管理学院01级
据悉,今年3月起,该校开始组织01级学生实习。根据学院安排,经济管理学院在全国联系了10多个本届学生实习基地,让学生报名参加。该学院规定:若不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实习,算是自主实习,必须向学院交纳每月100元、3个月共计300元钱的“管理费”。 一位姓曹的院长在电话中说:自主实习是学生提出来的,学院考虑到他们陈述的就业、找工作等因素,就同意了。为了加强对这些学生的管理,学院要派人去他们所说的实习地点检查、指导。“新产生的差旅费等项支出,是自主实习学生额外增加的,这种支出应由他们承担。” 学生们则另有看法:学校检查学生实习的差旅费,是其办学基本的、必需的费用,我们交纳的学费中,已经包含了这样的费用。学院要么不允许学生自主实习,要么就应该承担对自己的学生进行检查的差旅费等基本费用。“我们的老师去检查、指导我们实习,他们的差旅费却要我们出,这是什么道理?”学生们满脸无奈。他们说:“学院这样收取所谓管理费,其实是变相的重复收费。” 对此,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认为:这种收费是典型的乱收费。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是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实习,自主联系适合自己实习的单位,而不是限制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