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劫两万夺人命 一审获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4: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震惊万州的“11·22”毁尸灭迹案前日宣判 制造万州“11·22”毁尸灭迹案的王顺全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4月12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其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17万余元。
柴屋内惊现两条人腿 2004年11月28日中午,万州区钟鼓楼街办瓦子村3社村民谢某到老房子清理柴草,在枯草堆里发现了一条沾有血迹的编织袋,谢某准备打开,因捆绑太紧,加之心里害怕,就喊村民彭某前来一同查看。两人打开袋子,两条人的小腿和一些衣物赫然出现在眼前,两人大吃一惊,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 万州区公安局天城分局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附近坟地的草丛中,又发现了一双带有砍切痕迹的皮鞋,以及装有人的肠胃组织的塑料袋。 逐一排查凶手浮出水面 警方初步分析,这是一起手段极其残忍的毁尸灭迹杀人案,他们从辖区失踪人员着手开始逐一排查。 此前两天,枇杷坪居民付某曾向警方报案,称其丈夫李某与瓦子村3社一外号叫“王老大”的人约定,于11月22日上午前往湖北进鲜鱼来卖,走时随身携带现金2万余元,但他当天下午便与家里失去了联系。11月24日,付某到瓦子村找到王老大询问李的下落,王否认李某曾来找过他,也否认自己曾答应与李某共同贩鱼。而搭乘付某的摩的司机却告诉她,22日上午她丈夫也是乘坐这辆摩托车到瓦子村来的。 随即,民警通知付某到现场辨认尸体。通过被害者的裤子及钥匙等物,付某确认死者正是其丈夫李某。种种迹象表明,王老大有重大作案嫌疑。11月28日,警方将王老大抓获。经鉴定,现场塑料袋上的指纹系王老大右手拇指的指纹。在铁的事实面前,王交代了他杀害李某并劫走其身上2万余元现金的犯罪经过。 鱼贩子见财起歹心 据了解,王老大名叫王顺全,现年57岁,家住万州区钟鼓楼街办瓦子村3社,1970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81年又因盗窃、诈骗被判刑13年。刑满释放后,王在王牌路水产批发市场与他人合租了一个门市,批发经营鲜鱼。 2004年11月上旬,李某找到王顺全,要求与其一起做贩鱼生意。王因暗自将家里的2万元存款挥霍,无法向妻子交差,便产生杀害李某抢其钱财的恶念,遂满口答应李的要求,并要他出资3万元,自己出资2万元,然后一起到湖北进货。 信以为真的李某东拼西凑,准备了2万余元,11月21日,王打电话给李某,称第二天到湖北进货,并要李带现金来。22日上午,李应约来到王的家中,此时王的家人均不在,王认为是作案的好时机。于是,他谎称接他们的车子下午才来,便带李某到屋后“玩一阵”。 挥刀杀人毁尸灭迹 出门之前,王随身携带了菜刀等作案工具。两人来到一块坟地时,王趁李毫无防备之机,抽出凶器猛击李的头部,将其击倒在地。见李某还在呼吸,王又拿出菜刀残忍地割断其咽喉,致李当场死亡。随后,王将李身上的2万余元钱搜走,并将李的随身物品及手机烧毁,扔进粪池里。 此后,王将李的尸体肢解。11月25日上午,王将装有李某的尸块的一个编织袋藏于后山一存放柴草的空屋内,再搭出租车到万县长江大桥,将另一个编织袋连同菜刀等作案工具扔进江中。 谭晖记者庞山岚实习生梁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