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砍大树,砍9棵,补栽1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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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4:56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4月13日讯(记者常慧忠)3月8日,山西省筑路机械厂为建厂房而私自砍伐了厂区内的9棵大树,被太原市执法局四大队立案查处(本报3月9日报道)。记者今天从太原市执法局四大队了解到,目前该厂树木补栽工作基本完成。 根据《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执法人员当时责令该单位每砍1株树补栽胸径不小于8厘米的树木15至20株。今天,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违法现场时,140余株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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