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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论无结论的圆明园听证(3)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5:22 北京晨报

  圆明园:听证之后还有什么

  在一片争议声中召开的听证会又在争议声中结束。与听证会热烈的辩论气氛形成反差的是,圆明园寂静的施工现场。放眼望去,平坦的湖底已看不到防渗膜,几台挖掘机静静地“趴”在湖中一角。闲蹲在岸边的工人指着湖底松软的新土对记者说,“都铺好了,就在地面50厘米下边。”一切似乎都太晚了。但防渗膜是否拆除,圆明园防渗工程到底要交多少学
费,这笔学费最终由谁“埋单”,防渗工程凸显的法律问题有哪些,迟到的听证给人们留下了一连串悬念。

  悬念一交了多少学费

  280万 1100万 2179万

  防渗工程费用一笔糊涂账

  圆明园公园管理处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预算总造价为3000万元人民币,不是个别人未经考证公布的1.5亿元,其中包括土木工膜铺设、维修驳岸、拆除临时设施、整修码头、种植水生植物、水电管线铺设等分项工程;其中土木工膜铺设工程总面积计划为75.5万平方米,单方综合造价为28.86元/平方米,即2179万元。

  而央视记者在采访承接这一防渗工程的京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负责人王英江时却了解到,防渗工程的总造价是1100万元。王英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就是做湖底防渗的,一共1100万元可以铺38万平方米,主要原材料是土工膜(防渗膜)。

  而防渗膜的生产厂家——山东宏祥化纤集团总经理张吉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证实称,跟他签订供货合同的是京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经理。

  按照王英江与山东宏祥化纤集团签订的买卖合同,每平方米防渗膜的价格是7.2元,目前京水公司只购买了10万平方米,总价是72万元。而山东宏祥化纤集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与京水公司曾约定购买40万平方米的防渗膜,总价大约是280万元左右。而记者无论在采访山东宏祥集团还是京水公司的王英江,他们都承认,对于湖底防渗工程来说,最主要的原材料就是这种防渗膜。

  那么造价1100万的防渗工程,最主要的材料费只占四分之一,剩下的800多万元究竟又做什么用呢?京水公司拒绝回答记者的疑问。

  作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圆明园的这些工程费用,绝大部分是政府掏的,所以圆明园里的工程理应履行规定的招投标程序并接受监督。但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呢?圆明园管理处拒绝回答。主管全市建设工作的北京市建委不愿就此事表态,主管河湖水道工程的北京市水务局海淀区水务局也都表示他们不知情。

  但据记者了解,参与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的两家施工单位,一家叫京水公司,曾是北京市水务局的下属公司,另一家叫北京市海淀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曾是海淀区水务局的下属公司。在圆明园管理处的官方网站“圆明园大事记”中,2003年10月13日,三家施工单位拿下了圆明园西部清淤工程,这三家单位中就有上述两家公司。而别一家公司是北京市圆明园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其法人代表就是圆明园管理处主任李景奇。

  在如此庞大的圆明园工程中,这些公司究竟有没有通过正常的招投标、他们的经费使用和施工管理有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这些还都是个谜。

  悬念二谁为决策负责

  工程保留还是撤消 浪费财物谁埋单

  “官员问责”成为焦点

  多数网友对谁该为“塑封”圆明园埋单这个问题表示了强烈的关注,有人指出“目前究竟造成了多大损失,所造成的生态破坏和已经开工的经济损失由谁埋单?”“不管是保留工程,还是撤销工程,浪费巨大的财力物力谁来埋单?总要有个承担责任的!”

  圆明园工程属于典型的未经过环境评价就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在回答记者关于“是不是该追究海淀区环保部门主管领导的责任”时,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回答说:“海淀区环保局刚开始并不知情。”而听证会主持人、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则说,在必要时可能对相关部门做出经济处罚。

  在听证会之前,也就是2月21日,环保总局就召开了有关“环保风暴”下一步行动的会议。一些与会专家就已经提出了“官员问责”的问题。参加此次听证会的专家梁从诫先生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提到,对于这项工程,上级部门要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而谁是发包商谁就应该负这个责。

  从行政规定上来说,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规定了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和责任相统一。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我国刑法中关于滥用职权罪、环境监督失职罪、非法征用土地罪都有相关决策和责任承担条款。就本次工程而言,要从行政环保系统先细化、规定我们官员的问责制。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学所教授李楯在听证会上就提出:“建议国家环保总局应该报请国务院启动问题问责,追究圆明园违法在湖底铺设防渗膜相关政府官员的责任,应该建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针对海淀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在职责范围内、在圆明园这个违法行为上的行政不作为,免除他局长的职务。”

  “防渗工程”所引发的“官员问责”的问题,不但是专家们进行思考的一个问题,也是关心圆明园事件的普通民众所关心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影响如此重大的事件责任究竟由谁来负?应该怎么样负?也希望由此得出的解决方案能够填补我国环保领域的一个空白。

  悬念三凸显法律困境

  没有直接受到利益损害的受害人

  想告圆明园没人够条件

  作为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共同的文化遗产,圆明园受损害引起了无数人的关心。但回放整个事件,我们不无遗憾地发现,在整个事件至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似乎被排除在外,没有人提出要告工程实施者破坏世界文化遗产,也没有人提出要告环保局或者其他主管部门监督不力。

  其实,“非不愿也,是不能也。”依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直接受到利益损害的受害人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环境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样。而圆明园事件的现状是,尽管全人类的利益都受到了影响,但却没有任何一个人符合原告条件。

  铺了防渗漏膜后,湖水无法循环自净,变脏变臭,鱼儿可能遭受生存危机,但鱼儿自己无法申诉。而无论是游人还是市民都很难成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直接受害者。圆明园事件所折射出的,正是我国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缺位所带来的无奈。

  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在我国寸步难行,原因远不止原告范围狭窄这么简单。与会律师提出,行政机关的支持对环保公益诉讼很重要,因为污染源多是大企业大公司,在调查取证、法律援助等方面,如果没有行政机关的支持,公民哪怕是环保组织,都很难和大企业抗衡。

  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说,对原告的起诉条件,起诉资格的限制已经过时了。我国目前仅仅是在环保单行法中引入了一些非常有限的尝试,直接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目前还没有。但他同时透露,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的水污染防治法有望获得突破,首度引入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机制,赋予直接受害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起诉权。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公益诉讼有两种模式,对于我们国家而言,不管采用哪种模式,向前走一步总归是好事情。

  悬念四工程如何了结

  湖底挖竖井 湖水浇绿地

  防渗工程不一定非得拆

  虽然圆明园防渗工程凸显出如此众多的问题,但国家的巨额资金已经投进去了,巨大的塑料薄膜已经铺进了圆明园湖底,而且工程已经接近尾声。现在,我们在问责和争论的同时,当务之急是应当考虑,该如何收拾这个“摊子”。针对这个问题,参加听证会的专家也提出了一些建议。

  拆除防渗材料

  在防渗工程解决方案中,支持人数最多一种就是拆。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的姜文来就是其中之一。他说,要打通湖底与地下水的通道,采取特殊的政策,保障圆明园最低蓄水量,“科学高效配置已有的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湖底挖排水井

  相比前一种方案,清华大学沈志良教授的建议则较为温和,他认为,防渗工程有必要,但应采用更好的办法。全部恢复原貌不科学,整个湖底可以铺适当数量垂直排水井,以此调节生物链。现在可以用南方的竹子围成圆筒,放上石头,跟地下的渗水层连接起来。这个防渗工程虽然阻断了地下湖底的渗透,但现在把湖作为一个蓄水池,用湖里的水不断进行周边绿地、树林的灌溉,这个水还可以渗透到地下。

  采用中水浇灌

  导致圆明园事件的最核心原因就是缺水,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钱易告诉记者,可以采用中水浇灌,这也是听证会上多位专家的想法。钱易说,圆明园附近就有一个污水处理厂,取得中水近在咫尺。“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应该用三句话来解决,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包括开发再生的污水资源,包括开发海水资源等等,这次事件给我们所带来的启示远远不只是圆明园。”

  悬念五听证后续步骤

  铺膜是去是留

  还需两道程序

  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会主持人、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做了简单的陈述。“正反两方意见互相陈述,我们本来通知了圆明园要请足专家,讲明道理,结果圆明园方面专家的理由却不太充分,赞成铺膜的专家只从水资源节约的角度出发,有些弱。”他认为,这次正反两方的辩论,反方占据了上风。

  祝兴祥说,选在昨天举行听证会,是因为“五一”黄金周在即,希望圆明园尽快解决问题,迎接中外游客。

  “这次解决问题的程序是先举行了一个专家讨论会,邀请了水资源、生态保护、人文、生物等多方面的专家,今天的听证会是第二个步骤。”祝兴祥说,环保总局将把陈述人的讲话归纳为几个要点,在等待圆明园提交上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做出行政审议。

  相关思考

  圆明园管理

  机构应调整

  在遗产保护机构设置上,我国目前采取地方管理的方式。而在许多遗产保护富有经验的国家,遗产是由国家统一管理的,加拿大专门设有遗产部,美国的世界遗产和国家公园由联邦政府直接管辖。

  美国《遗产合作伙伴法》提供了破解遗产保护与开发这一矛盾的新思路,其要点是在遗产管理的问题上把纵向和横向的相关部门有机结合起来。而我国目前的遗产管理体制是注重纵向、忽视横向的。这部法案规定,一些具有较高价值遗产的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由环境部、相关专业协会,以及历史保护和研究方面的非政府组织取得共识后方可进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叶廷芳教授认为,遗产保护需要多学科参与、多职能部门的配合,因此圆明园的现行管理机构需要重新调整。可以由相关的部门分别出人,请专家学者组成一个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应该立足于国家文物局来管理。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相关法规,形成各个相关主体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只有这样,圆明园防渗事件才不会重演。

  环保听证会

  应当制度化

  如果没有媒体和普通民众对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引发生态危机的广泛关注,可能就不会有这次听证会。

  目前我国的听证会还没有制度化。以下两种情况必须听证:一是需要立法时必须听证,形式包括书面收集意见、召开听证会和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征求意见;二是当行政机关要做出关系到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决定时,必须进行听证,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就属于此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莫纪宏说,“听证制度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志,对一些不合理的行政决定如果不启动听证程序的话,就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特定群体的特殊利益。”

  本版撰文 晨报记者 王大鹏

  实习记者 肖丹 韩娜 马云卿

  链接·背景

  圆明园保护和修复

  历史沿革

  据听证会上圆明园管理处的人员介绍,圆明园此次的“防渗工程”是根据“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实施的方案”实施的,圆明园遗址公园近期实施方案中A规定,第一,拆迁3年内,适当压缩规模和进行必要的修建,拆迁后的用地严格要原样恢复。第二,清除园林内的垃圾,恢复地形地貌。整体恢复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山形水系,逐步调整植被。“防渗工程”就是出于恢复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山形水系的考虑。由于圆明园的特殊价值,其保护和维修方案历来有之,也一直备受关注。

  1950年 101中学校址选定在绮春园遗址后,周恩来总理叮嘱规划部门:圆明园要保留,地不要拨用了,以后有条件还可以恢复嘛!

  1956年 北京市园林局在圆明园遗址开始植树绿化。

  1977年 将弃置在北京大学朗润园的观水法之五块石雕围屏和两块汉白玉石鼎运回圆明园。这是自1900年后,首次将圆明园失散遗物运回园内安放原位,实属圆明园残毁史上的重要转折。

  1978年秋 管理处清理远瀛观遗址渣土百余立方米;初冬至次年春、秋,清运大水法遗址渣土、流土近千立方米。

  1979年5月2日 首次在圆明园遗址修筑了3.6公里长的园林道路和几座桥涵,极大地改善了长春园和万春园的交通条件。

  1983年 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公布圆明园遗址为全市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明确要在本世纪建成圆明园遗址公园。同月,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圆明园遗址公园筹建委员会,并拨专款40万元,修复长春园东、北、南三面围墙。

  1994年8月18日 在市文物局考古所的指导下,开始对藻园景区进行遗址发掘清理工作。

  1997年7月15日至8月31日 举办以“一代名园逢盛时,千亩荷花庆回归”为主题的“圆明园第二届荷花节”。长春园修建了三座四方亭听松亭、观荷亭、饮绿亭和三座桥翠鸟桥、未名桥、长春桥。

  1997年10月5日至1998年3月12日 福海清淤及整修一期工程完成。

  近两年,完成了含经堂遗址的全面考古发掘和遗址保护工程、圆明园唯一残存古建筑——正觉寺修缮一期工程。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初步完成了西部九洲清晏景区的试点保护,绮春园宫门区环境整治,长春园新改造的荷花区,栽植了精品荷20余种。

  而“防渗工程”所依据的规划,据说是于2002年5月16日、17日,在达园宾馆举行了“圆明园遗址保护专项规划论证会”。参加会议的有市文物局、首规委、海淀区及圆明园管理处的领导以及徐苹芳等十几位专家。并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对〈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的批复》文件的精神,分别委托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就圆明园遗址古建复建部分、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就圆明园遗址考古发掘部分与保护及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就圆明园山形水系整修部分制定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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