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中院开审高勇案(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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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5:4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公诉机关内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勇先后利用其任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长(其间曾任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副主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等职务之便,以多种名义向28家企事业、机关单位索要款物共计人民币850.7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两家企业谋利,收受人民币263.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同时,被告人高勇尚有价值人民币934.8万余元的款物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还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庭审预计需3天时间,审理完毕后,法院将择日公开宣判。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市级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等1200余人旁听该案庭审,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蜀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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