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宿舍不许使用通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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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6:36 时代商报 | ||||||||
沈阳市建委出台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农民工宿舍不许使用通铺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建委了解到,市建委为了保障在一线作业的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开始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几方面制定具体生活环境达标细节,以改变农民工生活环境,一改以往人们心中建筑业农民工生活“脏、乱、差”的印象。
室内环境:严禁使用通铺 以往由于建设工期紧张,很多施工单位将未经竣工验收的地下室或车库,作为农民工的宿舍。标准化管理规定,地下室或车库不得兼做农民工宿舍。同时要求农民工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通道宽不得小于0.9米,宿舍内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障室内正常通风。 卫生要求:炊事员持证上岗 标准化管理规定要求,施工人员超过百人或建筑面积达到万米以上的施工现场,要设置淋浴室并按时开放。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设置独立的操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米的防鼠挡板和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以及冷藏设施,要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严禁出售变质食品等,确保农民工身体健康。 工作环境:裸露场地需要绿化 标准化管理规定,对于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同时不得在施工现场内焚烧各类废弃物。 对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防止沙尘。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集中堆放土方,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标准、规范的组合装配式钢围挡,高度应达到两米以上。 时代商报记者万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