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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5月起2100人将接受社区矫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6:5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朱晓露)我市将从5月份起在各街道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这是从昨天上午召开的社区矫正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上传出的消息。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陈绍泽,市委常委、副市长靳道强,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捍东参加了会议。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刑罚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
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行为恶习和犯罪心理,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003年12月,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市,我市在宁海路街道和东山街道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去年一年,我市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5人,有37人已矫正期满,依法终止矫正。目前,我市有75人在册接受矫正,矫正对象总体表现良好,未发生一起重新违法犯罪事件。据介绍,今年5月起我市将在各区县各街道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预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00名。

  陈绍泽在会上指出,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事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和谐南京的客观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内容,是刑罚文明、社会发展的重要表现,是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刑罚制度的重要举措。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我市两个试点单位的社区矫正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建立起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法院、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以司法所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陈绍泽强调,社区矫正工作关系多个部门的职责,涉及社会多个层面,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市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带领司法、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矫正质量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是检验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标准。要紧紧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来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增强矫正方法的科学性,确保不让一个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减少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要坚持教育与帮扶相结合,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类管理和教育。在大胆探索、依法运作、求真务实的基础上走出一条具有南京特色的社区矫正之路,为南京加快“两个率先”和争创“全国最安全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编辑 田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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