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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自在人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7:34 潇湘晨报
公道自在人间(图)
昨日上午,佘祥林(中)走进法院 新华社

  “原审认定佘祥林杀人案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现依法判决如下:佘祥林无罪!”昨日上午10时50分,随着湖北省京山县法院佘祥林案审判长胡多盛郑重的宣判,法庭内空气凝固了一瞬间后,随即被热烈的掌声淹没。走出法庭后,“杀妻”冤案当事人佘祥林只说了一句话:“公道自在人间。”有关人士表示,相关部门正对这一冤案办理过程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另据了解,京山县公、检、法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当年在处理佘祥林杀妻案中的一个重要领导,目前已向所属单位提出辞职申请。

  庭审前:数千人聚集法院门口

  13日上午7时,京山县法院紧闭的大门口就聚集了一大堆前来观看庭审的群众和媒体记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聚集的人越来越多,法院门口变得水泄不通。8时20分,一队武警开进法院。8时30分左右,法官陆续进入法院。

  “来了!”8时40分,佘祥林和其代理律师乘坐的车子一出现,人群潮水般涌了过去。在距法院大门50余米的地方,车子再也无法前进。车门打开,一身黑衣、神情严峻的佘祥林走下车。佘祥林穿了一双新皮鞋,精神状况和身体状况明显好于前几日。

  刚下车,佘祥林就被淹没在人群中。面对媒体记者的发问,佘祥林始终一言不发,在张成茂和两名法警的护送下一步一步进入法院。一路有群众挤开记者拉住佘祥林的手呼喊:“佘祥林,我们支持你!”佘祥林在拥挤中报以感激的一望。

  此时,约有三四千人聚集在法院门口。但能进入庭审现场的只有100余人,且必须持旁听证入内。到场的200多名记者只有15个旁听证,大多数媒体记者被挡在门外。本报记者领到1排14位的旁听证,经过安检进入庭审现场。除几家中央媒体外,其他人均不准带相机、摄像机、录音机等入内。

  庭审中:律师连用三个“错误的”

  庭审由京山县法院胡多盛、杨云、熊华滨等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胡多盛担任审判长。湖北省高院、省政法委、荆门市中级法院等单位的部分领导坐在旁听席上,包括湖北省高院一名副院长。

  本案的焦点是“张在玉是否被害”,显然这是已经确定的事实。因此早在12日下午,湖北省委宣传部、荆门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就称佘祥林案庭审时间为30分钟,将当庭宣判佘祥林无罪释放。

  9时整,庭审准时开始。公诉人、被告人、法官相继入场。公诉机关没有按惯例宣读起诉书。9时07分,法官宣布由被告就案件的事实及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解说。佘祥林代理律师张成茂进行陈述以后,当庭连用三个“错误的”:“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错误的,对佘祥林的起诉是错误的,法院的系列判决也是错误的”。

  9时30分,法官宣布,由公诉人出示证据。公诉人宣读了4份证据,表明了张在玉还活着:一是公安机关2005年3月28日补充侦查卷中张在玉的哥哥张在生的询问笔录。在这份笔录中,张在生确定几天前回来的正是张在玉。二是公安机关2005年3月28日补充侦查卷中张在玉本人的询问笔录。在这份笔录当中,张在玉回顾了当年自己是如何出走的。三是一份杨思寒的(佘祥林之女佘华容的别名)户籍证明。该证明确认了杨思寒正是佘祥林和张在玉的亲生女儿。四是湖北省公安厅2005年3月31日给出的DNA鉴定书。该鉴定书表明,张在玉正是杨某英的生物学后代,同时也是佘华容的生物学母亲。

  10时05分,法庭调查完毕。开始法庭辩论。与通常的庭审不同,没有激烈的辩论。公诉人的陈述只有简单的数句话:“经新的证据证明,佘祥林杀妻不存在,请法庭酌情判决。”张成茂说,佘祥林应该得到无罪的判决。接下来,张成茂更多是针对法院的管辖权和程序上的问题提出质疑。

  10时20分,法官宣布休庭。15分钟的休庭结束后,法官宣布:下面进行宣判。庭内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10时50分,胡多盛宣布:佘祥林无罪!立即释放。法官同时宣布:佘祥林有权要求国家赔偿。

  佘祥林:自始至终保持沉默

  整个庭审,坐在被告席上的佘祥林自始至终保持沉默,固定的坐姿保持到最后。法官问是否有什么疑问和异议时,他只是简短沉闷地蹦出一个字:“无。”整个庭审,佘祥林说了6句“无”,两句“请辩护律师代为回答”。

  当张成茂动容地陈述:“佘祥林是不幸的,背上了故意杀人的罪名,入狱11年,相关亲人和证人受到各种伤害,其母亲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但他终于等到了洗刷冤情的这一天。希望通过今天的案件,吸取教训。”佘祥林的双肩轻微地颤抖了一下。

  10时19分,审判长宣布由被告人陈述,佘祥林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带着颤音开始念读:“尊敬的法官,各位:我根本没有犯罪,我从来没有杀人。感谢各界对我的关心,对我家人的帮助。同时我希望因此案带来巨大伤害的家人和其他人都得到国家赔偿。”

  庭审结束后,佘祥林站了起来。旁听席上的记者和观众迅速冲上前,紧紧围住佘祥林,握住他的手,向他祝贺,原本表情平静的佘祥林突然眼圈红了。

  佘祥林在法警保护下走出法庭后,大街上数千群众发出了阵阵欢呼。数十名围着的记者询问佘祥林:“重获自由后,有什么感受”、“请给我们说几句话”。憋了很久,佘祥林只说了一句话:“公道自在人间。”随即,佘祥林在法警的保护下,走出法院大门,钻进车子离去。

  “以错误程序纠正了错误判决”

  “11年前法院以错误的程序判决了一起错案,今天法院以错误的程序纠正了一起错误的判决。”庭审结束后,佘祥林的另一代理律师周峰如此评价此次重审。

  周峰认为:“京山县法院审理此案,违反了案件管辖权的规定。佘祥林所涉罪名是故意杀人,是重罪,京山县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应该由中级以上法院审理。今天的庭审与1998年判决佘祥林15年的程序如出一辙。同时,很显然,一审法院(即京山县法院)应该回避此案的审理。”但他同时表示,庭审已经结束,最重要的是佘祥林被宣告无罪。本报特派记者欧阳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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