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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下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7:3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见习记者谭志红 实习生李翠通讯员杨丹珠朱永飞报道:记者昨日获悉,下月10日起,《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开始实施,根据该规定,残疾人在教育、医疗、拆迁安置等方面享有的优惠有重大突破,全省370多万残疾人因此受益。

  教育方面,在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的贫困残疾学生,应纳入学校所在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残疾考生和在校残疾学生可免试体育,听力残疾考生可免试外语。医疗方面,残疾
人凭证就医,乡镇及街道卫生院应免收挂号费,县以上公立医院应减免20%的床位费、大型仪器设备检查费和手术费。可允许1人免费进入体育馆(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城市公厕等公共场所,以陪护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和重度智力残疾、精神病残疾人。此外,在发放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业费时,对贫困残疾人按高于规定20%的标准发放。

  《规定》还指出,残疾人个体从事劳务、修理、修配和其他服务性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可减免相关税收;聋哑人个人计算机上网免收开户费,手机短信实行优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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