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11年“杀妻冤案”终昭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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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8:09 东方早报 | ||||||||
据新华社武汉电 13日,因“杀妻”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在狱中度过了11个春秋的佘祥林,被当庭宣判无罪。法律终于还佘祥林清白。 上午9时,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厅内涌入近百名旁听者。数千名群众自发地围在
在法庭上,佘祥林始终很平静。 庭审开始后,法官首先宣读了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和再审决定书,接着就本案的焦点问题,即原审案的被害人、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是否被杀害进行了举证和质证。由于张在玉在离家出走11年后又回到了家中,经公安机关对其进行DNA鉴定,证实其为原审判决认定的被害人张在玉本人,故原审中检察机关指控佘祥林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能成立。法庭经短暂休庭后,当庭宣判原审被告人佘祥林无罪。 审判长胡多盛宣读决定后,还告知佘祥林,根据《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在判决生效后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庭审结束后,佘祥林在其亲属的陪同下离开法庭。 张在玉没有来审判现场。她曾对媒体说,怎么也没想到,丈夫竟为自己的出走蹲了11年冤狱。庭审过程很顺利,整个过程只持续了一小时左右。这起因“死者复活”而被发现的错案,唤起人们深刻反省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弊端,也警醒手执生杀予夺大权的办案人员纠正办案理念偏差。 有关人士表示,京山县公、检、法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荆门市中院一位负责人表示,佘祥林被羁押了3995天,初步估算赔偿金将在22万元左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