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无奈搬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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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8:42 沈阳晚报 | ||||||||||
楼上漏水楼下发霉 据肖先生介绍,他家住在皇姑区辽河街52号。去年年初,他发现楼上的水沿着暖气管渗了下来,而且越来越严重。当时,他曾找到了楼上的房主,对漏水的管道进行了维修。可今年1月,楼上的水再次渗了出来。然而当他再次找到楼上房主的时候,房主却表示房子已经出售,并给了他新房主的电话。但肖先生拨打该电话时,却发现是空号,而此时老房主的电话也停机了。肖先生以为再等两个月,暖气停了,漏水问题就自然解决了。可是暖气停气后,楼上卫生间和厨房的水管又开始漏水。由于长时间漏水,肖先生家的墙皮已经大片脱落,并开始发霉,地板下面也积满了水,房子已经无法居住,今年3月,肖先生搬出了这所房屋,后来,他曾找到了社区和派出所,可对方均表示,找不到房主无法解决问题。无权强行开门当日,记者与该小区所在的宁山社区取得了联系。社区的马主任称,社区曾多次试图与房主取得联系均未果,在找不到房主的情况下,社区是没有权利强行开门的。 马主任告诉记者,为解决问题,肖先生曾拨打110求助。110民警赶到现场后,同样表示非紧急情况,他们不能未经户主的同意强行打开门锁。因此对于此事,肖先生只能想办法找到房主。 到底该咋办? 找不到房主打不开门,漏水问题到底该怎样解决。记者就此咨询了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的吴文来律师。据吴律师解释,如果遇到发水等紧急情况,当事人可以拨打110,警方可以和物业管理人员、楼内其他住户或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打开房门排除险情。而肖先生家的情况,只是小范围的渗水,并非紧急情况,也不会造成人身财产等重大损失,因此警方是无权强行开门的。建议肖先生应到房屋产权单位,查找楼上房屋的当前所有人,并与其取得联系,进行维修。 此外,吴律师还建议社区与居民之间建立密切的信息联系,随时对社区内的住户进行走访登记,避免一家出事,找不到当事人,殃及左邻右舍。本报记者田茹茵记者电话:8881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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