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亲属名义给自己发稿费9万 BTV一副主任获刑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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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8:43 新华网 | ||||||||
北京电视台一副主任李某纵容下属并亲自审批,以妻、母名义给自己发放稿费9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2月至2002年7月间,身为北京电视台副主任的李某以妻子和母亲的名义,从其主管的栏目领取稿费92900元。法庭上,李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但他认为自己不构成贪污罪。李某称自己为节目作出了很多额外的工作,“领取的稿费是
法官认为,根据电视台的财务规定,劳务费必须付给外请人员,而李某所从事的工作都是身为主管领导应当承担的,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记者孙思娅)(责任编辑:陈静)(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