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11年物是人非 佘祥林前妻:愿意替他坐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9:1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韦忠南 卢成汉

  11年前的“亡妻”突然回家

  3月28日,京山县雁门口镇街上。“师傅,送我们去台岭村8组。”麻木司机唐某抬头一看,惊呆了:这不是11年前被其丈夫佘祥林杀害的妇女张在玉吗?佘的大哥佘锁林听说后
,将情况告诉了雁门口镇派出所所长鲁洪斌。“莫开玩笑。”鲁让佘到张在玉娘家去核实一下。佘连忙骑上摩托车,带上妻子江银喜赶往张家。江说,当时张家围满了人,张看到她喊了声“大嫂”,然后问与佘祥林所生的女儿在哪里。江说“在东莞打工”。当地派出所得知情况后,立即找到张家,对其进行了询问。28日晚10时左右,记者见到了张在玉,但她拒绝接受采访。得知此事的京山县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李德权一夜未眠,他要求“公检法”立即调查佘祥林冤案的来龙去脉,依法还佘以清白,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背上“杀妻”罪名,被判刑15年

  佘家人向记者介绍:1994年1月21日凌晨,京山县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队员佘祥林(28岁)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全家人四处寻找,并在电视台登寻人启事,但几个月下来,毫无结果。当年4月11日,在数公里外的一条堰塘边,人们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张的娘家人凭衣着、身高,认定系张在玉的尸体。同年4月22日,佘涉嫌杀妻被逮捕。京山县法院在佘案的一审判决书说:1990年7月,佘祥林因与女青年陈某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多次提出与陈某结婚,因此与张不和,引起张精神失常,佘见状起了杀妻另娶之心。1994年10月25日,荆州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处佘死刑。佘不服,上诉至省高院。2个多月后,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1998年6月15日,京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有期徒刑15年。同年9月22日,荆门市中级法院维持了这一判决。

  亲人被关,母亲冤逝

  1994年12月30日,佘锁林同母亲一道上访省高院,称“张仍活着”,并带去了与该镇相邻的天门市石河镇姚岭村委会和3位村民的签名证言:“看见了张在当地一带讨过饭”。京山县警方认为这些证据是虚假的,于是厄运接踵而来:1995年5月4日,大哥佘锁林因不断上访申冤被县公安局带到该县第二看守所关了起来,这一关就是41天。母亲在他被关后的第2天,因涉嫌包庇也被关进了第一看守所。1995年腊月,父亲凑了600元钱,将“取保候审”的母亲接回家。当时母亲已被羁押10个月,她的双目失明,双腿瘫痪,只能靠流食度日,治疗不到5个月,含冤而死。2000年,佘祥林不满15岁的女儿因无钱读书,初一没读完就远赴广东打工。

  张在玉离家的11年

  张在玉11年前为何离家出走?出走后,又经历了什么?3月29日,记者采访了曾详细询问过张在玉的雁门口镇派出所所长鲁洪斌。张对鲁所长回忆:1994年1月9日,天很晚了,佘祥林还没有回家,精神失常的她走出家门,漫无目的沿路乞讨。由于病情时好时坏,她依稀记得坐过车,乘过船。当年4月,她懵懵懂懂地来到了山东枣庄市邵成镇,被范姓老夫妇收养,老人家给她吃和穿,并帮她治好了病。1995年,为了报答范家,她嫁给了范家腿有残疾的儿子。1997年,张生下一男婴,两人感情一直较好。今年3月25日,在山东生活了11年的张在玉突然头脑完全清醒了,她清楚地回忆起了确切的家庭地址,再也按捺不住回家的冲动:“我什么都想起来了,我要回家看看,我都不知道他们现在是怎么生活的,我太想他们了!”丈夫见妻子想家心切,马上同意了。两天之后,夫妻俩匆匆收拾好行李,赶到济南上了到武汉的列车。中午11时许,夫妻俩到达了京山……张称,佘对家庭很负责任,说话很直。她表示,等佘祥林被宣判无罪后,她和女儿一起去看他,请求他的谅解,并请求当地政府给出狱后的佘一个出路。

  媒体声音

  新华社:“杀妻”冤案的教训须谨记

  这起因“死者复活”而被发现的错案,唤起我们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弊端进行深刻反省,也警醒那些手执生杀予夺大权的办案人员纠正办案理念的偏差,避免类似悲剧再度发生。佘祥林的冤情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得以昭雪,带给我们的,既有对过去的沉重思考,也有对未来的美好向往。我国已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宪法,刑事司法领域中的人权保护原则正在得到落实。总结经验,记取教训,彻底转变观念,严把办案质量关,把每一个人命关天的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这应当是佘祥林案件留给公检法机关的最大教益。

  《北京青年报》:错案昭雪不能寄望于偶然

  从佘祥林到前不久媒体披露的聂树斌错杀案,我们隐约可以看到一个“把冤案办成铁案”的可怕“体系”。佘祥林唯一比聂树斌幸运的是,湖北省高院把住了死刑复核关,没有让佘祥林变成一个冤魂。我们的反思还不能止于佘祥林、聂树斌的个案。由于历史的局限,由于法律观念的偏颇,错案办成铁案、尤其是疑案办成铁案的几率不可低估。更不幸的是,必然办成的错案往往只能靠偶然因素来昭雪。佘祥林之所以得以出狱,是因为他那“被害”的妻子意外“复活”,聂树斌之所以突然让人想起,是因为真凶落网并供认不讳。那么,是否还可能存在着其它的未获颠覆性证据的冤案呢?

  《新京报》:司法细节关乎每个人命运

  在佘祥林案中,我们看到了“疑罪不敢从无”和“法官不愿悔判”等潜规则的存在,理念的冲突是如此活生生地展现在人们面前。我们在期待法律程序还佘祥林以清白的同时,更应在反思中去为并不尽完善的程序拾漏补缺。虽然误判在任何国家、任何司法制度下都不能完全避免,但不断重复的悲剧却已然成为司法难以承受之痛。佘祥林的悲剧提醒我们,司法程序的细节,对于被告人的命运至关重要,要想避免佘祥林悲剧重演,我们首要解决的,就是对立法具体而微的诉讼程序的坚守。


 【评论】【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陈逸飞病逝
英国王储查尔斯婚礼
个人房贷提前还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生
漫画版《红楼梦》
网球大师杯官方站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中国多性伙伴个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