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通过"敏感科技保护法" 生物、水文等均在管制之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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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9:29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4月1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行政院会”昨日通过“敏感科学技术保护法草案”,除明确界定敏感科技,也提高罚则;敏感科技未经许可而输出者,将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将罚金由原订的一千万元,提高为三千万元。 “政务委员”林逢庆指出,“敏感科技保护法”的订定,目的在保护敏感科技,提升科技竞争优势,确保台湾安全及公共利益。“法”中所规范的科技,是指学术研究以外,已
(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