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遏制人情消费 居民宴请不得超8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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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9:3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宿迁市召开制止大操大办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并公布了《关于制止大操大办、树立文明新风若干规定》,对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在婚丧喜庆办酒宴等人情消费作出了明确规定,此规定当即在全市上下引起强烈的反响。 规定共分五章二十一条,对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婚丧喜庆办酒宴都做出明确规定。党员、干部新房落成、乔迁、生日、职务变动、升学参军等一律不得宴请,本人及其父母
会议结束后,记者随即采访了部分党员、干部和群众,多数人对此拍手叫好。宿豫区井头乡建筑公司一位经理说:“自己出礼一次少时一二百元,多时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每年出礼都在一万多元。今后就好了,一次最高一百元,而且还必须是直系亲属”。在大街小巷,记者看到一些人在争看当天的《宿迁日报》刊登的规定。开出租车在等客的张师傅手举报纸笑着对记者道:这下可好了,俺不用再怕“人情债”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宿城区机关干部说:过去,我一年工资不够随份子的,人家请了,你不去又得罪人,去吧,自己实在吃不消,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今后,再也不用为此发愁了。不过,也有人认为,这一规定缺少人情味,且有“管得太宽”之嫌。 近年来,宿迁人情消费五花八门,价码越来越高。最近,宿迁市统计部门就此在全市随机抽取1000户城乡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结果令人震惊。去年,该市人情消费平均每个家庭为25.4次,消费金额3017元,占当年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7.1%,许多家庭苦不堪言。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该市由市纪委牵头制定并出台了这一规定。(陆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