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工商暂停年检罚款”追踪报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9:41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斌)昨日本报A40版刊发《天河工商暂停年检罚款》追踪报道后,办年检上万天河企业面临千元以下罚款事件继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会不会彻底停止本次罚款?以前已执罚的企业作何处理? 对于这些问题,昨日下午,广州市工商局企业管理处负责人向本报表示,采访必须通过市工商局办公室,走程序经过局领导审批后再接受记者采访,他称他不在单位,在外面
“现在,这个问题很敏感,市工商局正在研究要怎样处理,正与天河区工商分局协调此事。”该负责人向记者强调,即便是他本人接受采访,也仍然是要市工商局主要领导统一处理意见后,由他透露给媒体。随后,天河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彭小杰以正开会为由,委婉拒绝了本报采访。 昨日,法律顾问、专业律师周贵明表示,“天河工商部门按此法规执行处罚有理有据。”以前广州工商部门没有按该规定执罚是不妥的,不能因此认为天河工商部门本次执罚有不当之处。 对此,广州工商部门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建议,如有企业不服天河区工商分局执行上述罚款,可选择法律途径向其上级广州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周贵明律师也建议,企业不服天河工商处罚可申请行政复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