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贪官月底受审起诉书未提及性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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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0:14 生活报 | ||||||||
深圳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安惠君,利用其担任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副局长、政委、局长的职务之便,涉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3.8万元、港币53万元、美金1000元、电视机两台,日前已被深圳市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本月底开庭审理此案。关于社会上传说的安惠君“个人生活糜烂,甚至接受男警员的性贿赂”一事,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并未提及。
今年50岁的安惠君原为河北省某县公安局副局长,1991年被派至深圳市公安局挂职锻炼。1997年11月任罗湖公安分局局长,1998年任罗湖区区委常委、区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分局局长,2003年6月任深圳市口岸办副主任。 在安惠君涉及的17起受贿案中,有15起行贿人是她的下属,另两起行贿人为商人。记者注意到,关于社会上传说的安惠君“接受男警员性贿赂”一事,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并未提及。深圳市检察院反贪局潘晓曾向媒体表示:检察机关只调查贪污受贿行为,“是否涉嫌受性贿赂没有调查,也没有最后证实”。这是因为目前我国法律在这方面尚属空白。 (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