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将获终身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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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0:26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薛辉 实习生邱晓梅 本报讯土地一旦被征用,被征地农民即纳入保障体系领取保障金,征多少保多少,直至死亡。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基本
保障资金将采用多途筹资,以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出资的方式筹措。政府补助金额占30%左右。另外,保障制度将遵循土地换保障原则,即农民每年领取的保障金到市场购买的粮食与原土地里所收获的粮食基本持平。 鼓励村建住宅小区 我省将加强规划管理农村村民建房问题,鼓励村庄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农村村民住宅小区。在审批手续上,将土地和建设部门的审批事项合二为一;村民在规划的住宅小区内建设住宅的,只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产权证书工本费,免收征地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停建“花园式”工厂 我省实行单位面积土地最低投资限额,投资限额指标按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控制在50万元至255万元以上。对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的,开发区不得建造单层厂房等“花园式”工厂,在开发区推广4层以上的多层标准厂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