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石染厂等6家污染企业年内搬出市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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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0:45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讯(实习生张严文记者靳晓磊)昨日下午,市环保局公布了《石家庄市2005年环境保护重点实施方案》。方案特别要求,明石染厂有限公司等6家污染企业在年内搬出市区,石家庄卷烟厂等6家企业启动搬迁工作。 实施方案规定,年内完成明石染厂有限公司、石家庄金刚内燃机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一印分公司、石家庄珍极酿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
同时,督促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烧结分厂、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金石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炭素有限责任公司、长征胶鞋厂等重污染企业制定出搬迁规划。 实施方案还规定,继续拆除自备采暖锅炉,年内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5%以上;加强机动车年检,年检率要达到90%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