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时请多长个心眼“绿色食品”仅限三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0:46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文英)近日,记者在超市看到,一些使用绿色食品商标的食品正在超期服役。据了解,大多数消费者对购买食品看保质期已成习惯,但对绿色食品“保质期”的把关则往往疏忽。 绿色食品在消费者眼中是健康的象征,成为购买时的首选。在汉口一超市里,记者有意问几位正在购买饮料的消费者,“你知道这标有绿色食品商标的食品保质期是几年?”“
记者留意了一些标有绿色食品的食品,在这些绿色食品中,有多个品牌在超期使用。某品牌胡萝卜汁是1999年审批的绿色食品,至今仍在使用;某品牌的牛奶,绿色食品标志则是3年前审批的。 据了解,绿色食品商标是由国家绿色食品管理中心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后,颁发给通过认证的食品生产厂家使用的,其使用许可有效期是3年,到期后没有重新申报而继续使用旧标志的,属于超期使用。有些企业的标志到期后没有重新申报,有的是节省成本,还有些实际上已不能再通过国家对绿色食品的检验认证了。(来源:武汉晚报) | ||||||||